近日,消費者鄭先生向深圳消委會投訴稱,其于11月14日通過網絡向吉米搬家公司訂購了搬家服務,并與商家談好一輛大車可裝完物品,價格為880元。搬家當日,現場卻來了兩輛小貨車,對方稱因限行所以改用小貨車,并要價1800余元。鄭先生認為該公司存在惡意欺騙,侵犯了其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要求退還額外收取的服務費用。
深圳市消委會表示,近來收到搬家類投訴近百宗。
為避免遭遇搬家“陷阱”,深圳市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要選擇正規的搬家公司,切忌一味追求低價,并簽訂協議保留相關憑證。
來自:廣州大眾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