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鍍、漂染、造紙、洗水、印花、制革等企業都是重點污染企業,這些企業現在有了一個統一去處:東莞環保專業基地。在規定時間內主動“搬家”,并接受基地統一管理,可以得到市政府發的“搬遷利是”。
這個“利是”不會超過該企業近三年在東莞繳納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市地方留成的50%,封頂是50萬元。
這筆補助資金納入“科技東莞”工程專項資金市統籌部分,由市環保部門預算中據實列支。
規定期限內搬才有補助
根據《東莞市重點污染企業搬遷入園補助辦法》,補助的對象是在規定時間內自愿將整體或配套污染車間搬遷入環保專業基地,并且配合環保專業基地統一管理的電鍍、漂染、造紙、洗水、印花、制革等重點污染企業。
補助的金額按照不超過該企業2011年、2012年、2013年三年在東莞共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市地方留成的50%,給予最多不超過50萬元的財政補助。
規定時間是指:電鍍企業截至2014年6月30日;漂染、洗水、印花、造紙、制革企業截至2014年12月31日。
在規定時間之后、2015年7月1日之前完成搬遷工作的,補助金額減半。
在2011年5月9日前和2015年7月1日后搬遷入環保專業基地的企業不納入補助對象。
拒搬的企業關停沒商量
像以上重點污染企業,如果不符合保留原廠址條件,又不肯搬遷到環保專業基地的。怎么辦?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答復,按照東莞重點污染企業整治方案,依法予以關停。
如何申請補助呢?首先,符合補助范圍的企業,由企業向市環保局提出申請。接著,市環保局核定情況屬實的,出具初審意見保送市財政局復核。最后,經市財政局復核后,由市環保局對擬補助企業進行公示,公示結束無異議后再下撥補助資金。
來自:廣州大眾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