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紀委明確規定,黨員干部特別是部門單位領導干部一律不得借子女升學或喬遷等操辦酒宴,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教師、醫生、公務員等一律不得赴“升學宴”“搬家宴”,違者將視其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紀檢部門對家有高考學生的黨員干部職工一律實行提前打招呼及警示談話制,對外公布投訴電話,設立舉報箱和媒體監督曝光臺,接受社會監督。
縣紀委還抽調干部組建8個明察暗訪組,對77個縣直單位、26個鄉(鎮)、240個村(居、社區)進行明察,對125家賓館、酒店、飯莊、茶樓等公共場所進行暗訪,及時掌握操辦酒席宴會情況統計,嚴肅紀律,對不聽打招呼、頂風冒險、仍操辦“升學酒”“搬家宴”的黨員干部職工,一經查實,在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予以黨紀政紀處分,并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來自:廣州搬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