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違章建筑陸續浮出水面,一些夸張建筑引起了社會關注,紛紛被令拆除。在鄭州市一小區內,一樓上樓卻十分隱蔽,樓下的業主張先生苦苦忍受了5年,陽光被遮擋,窗簾不敢拉開,被逼無奈只能選擇搬家。
8月22日,記者來到鄭州市政七街15號海信小區D座,在張先生家的客廳,透過窗戶就清楚地看到對面的樓上樓,在張先生的帶領下,記者來到天臺看到,原本14樓的樓頂被加蓋了一層近兩米高的簡易房,總面積在150平米左右,張先生告訴記者,這個樓上樓比較隱蔽,不僅遮擋了自家的光線而且給自家的生活也帶來了不便,5年來盡管自己想過各種辦法維權,但是都無法讓違建業主拆除這個加蓋樓。
【同期】(業主 張先生)其實在他的房子建的時候,我們當時明確的跟物業上,跟他們這個戶主都表示過我們不同意,直接影響到我室內的采光,另外這個特別不方便,離著窗戶兩三米之外一個大窗戶,正對著你比你高半層,居高臨下一直看著你,所以我們這幾年特別到夏天,窗簾都沒辦法打開,特別是晚上回家的時候,特別不方便。
【解說】張先生說,他從08年開始向物業、建委、規劃局投訴,物業稱對此事不清楚,無法解決。規劃局在20號又在違建業主門口貼了違建通知,但是當天就被撕下了。張先生告訴記者,沒想到雖然確認了對面的樓是違建,但是依然無法將其拆除,自己作為一個弱勢方實在沒有別的辦法了,下一步只能考慮把房子賣掉,換一個地方住。
【同期】(業主 張先生)現在(違建)正常使用啊,從08年到現在,我們也不斷的跟他有交流,當時也找我們溝通,但是我們堅決是不同意的,但是現在一直在使用,我們確實也很無奈,這種情況下一直也解決不了,我們也考慮實在斗不起,我們是不是轉移到別的地方,我們搬家。
【解說】鄭州市規劃局執法人員說,對此類情況,很難處理,雖然對方樓上的是違建但是規劃局沒有權利進入私人住所,所以只能令其自行拆除。河南亞太人律師事務所常伯陽說,加蓋的樓層屬于違建,并且已經侵害了業主張先生的合法權益,可以通過提起民事訴訟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期】(河南亞太人律師事務所 律師 常伯陽)因為有相鄰權,相鄰權這法律上明發規定,如果相鄰關系的人因為一些行為,侵害了其他人的權利,比如說采光、通行,這樣的權利,權利受到侵害的人,是有權要求排除妨礙。他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排除妨礙,如果法院判決支持了這個訴訟請求,如果判決生效了以后,他可以申請法院的強制執行,給拆除了。
來自:廣州大眾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