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發布實施。據悉,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已試行3年,在總結前一階段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此次廣州市修訂出臺了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規范性文件。
●將原搬遷獎勵單列,獎勵標準控制在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評估價值的15%以內
●尚未進行文物、歷史建筑、歷史風貌區普查的,不得征收房屋
●臨時安置費標準為相關部門最近一次公布的同類型住宅租金參考價格,并按建筑面積計算
●搬家補助費標準比現行標準1000元提高了一倍,要求征收部門支付每戶不低于2000元
●被征收人選擇期房產權調換的,搬遷費增加一倍計算,并一次付清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
來自:廣州大眾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