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學說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 陰陽是存在于一體之中的
一方面,“陰陽”之間存在著對立性,又存在著統一性。也就是說,兩個相互對立的屬性之間,如果沒有統一性,就不存在“陰陽”關系,陰陽的雙方只能存在于一個相對獨立的整體之中。另一方面,只有當兩個事物或現象之間發生了具體的聯系,構成了一個相對獨立的整體時,才能構成“陰陽”關系。
它包含四個層面的內容:
① 陰陽具有相對性,一方面“陰陽”本身就是一種相對的概念,相互依對方的存在而存在,且相互轉化、相互為根;另一方面,陰陽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不是指一種具體的事物。
② 陰陽屬性的規定性:在討論問題的范圍被確定以后,在這問題中所包括的雙方,誰屬于“陽”、誰屬于“陰”是確定的,是不能更換的,比如研究物體的溫度時,溫度高的為陽,溫度低的為陰。
③ 陰陽作為一種矛盾關系,具有矛盾關系的一般特性,但它屬于矛盾關系的下位概念,只有表現在矛盾的相對
性是無條件的、徹底的,而陰陽的應用是有條件的、受限制的。
④ 陰陽的可分性,即陰陽之中還可以分陰陽,并可一直分下去,其中仍包含“陰陽”雙方。物體具有可分性,被分成的每一部分仍然具有相對的完整性,這也說明了物體結構的層次性。
(2) 陰陽是平衡的
陰陽的平衡是自然界的事物或現象維持穩定狀態常見的方式和必要條件。陰陽平衡被破壞,事物或現象的穩定狀態與隨之消失。陰陽平衡是一種相對的平衡、動態的平衡、恒量的平衡,而且還是一種功能態的平衡。
所謂相對的平衡,即是說在陰陽之間,允許一定范圍的不平衡,只要這種不平衡不足以危及事物或者現象的穩定性,它就仍屬于陰陽平衡的范圍。
所謂動態的平衡,具有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說明陰陽平衡是在事物或者現象不斷的運動中求得的,二是說明陰陽平衡的平衡位置或者平衡范圍,在事物或者現象的不同時期是不同的,不是固定不變的,陰陽平衡的位置隨運動而發生相應的變化,出現漲落。
所謂恒量的平衡(即常數平衡)是說在一定的時期或者階段,陰陽平衡的范圍是個常數。高于或者低于這個常數,雖然陰陽是平衡的,但也是不正常的,只有在常數的范圍內才是正常的陰陽平衡。
所謂功能態的平衡,指陰陽的平衡不僅僅是數量級的平衡,而主要是功能上的相當。系統的各個子系統或者各個部分要能完成維持穩定的任務,它們在數量和體積上是不同的,各種物質之間的功能狀態也是不一樣的,有的作用大些,有的作用小些,為了實現和取得功能上的協調和平衡,就不可能在數量和體積方面要求一致。這種功能上的平衡還表現在功能結構的耦合,安哥即一個部分或者子系統的輸出是另一個部分或者子系統的輸入。這種功能態的協調和平衡,比之數量的相等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
(3) 陰陽是處于不斷的運動之中的
陰陽之間的對立統一的關系,既相互依存、互生、互恨、互用,又相互對立、相互制約、相互斗爭,這就會引起陰陽的運動。陰陽的運動形式表現為陰陽的消長變化和陰陽的轉化;就事物和它與周圍環境的關系而言,則表現為陰陽的升降和出入。
(4) 陰陽相互包容
即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陽是可分的,陰陽是互根的。
(5) 陰陽轉化的條件
當陰極生陽,陽極生陰,陰陽消長發展到極點時,才能引起陰陽的轉化。
(6) 陰陽的升降和出入
陽主升,陰主降;陽在上,陰在下。在上之陽必然下交于陰,這是由于陰氣下吸之故;在下之陰必須上交于陽,這是由于陽氣上蒸之故。陽氣下降、陰氣上升,引起陰陽的升降
運動,導致陰陽的消長和轉化,促成了事物的生長和收藏的變化。但是,任何一個事物,它雖然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相對完整的系統,但它總是生活在具體的環境之中的,是這個環境的一部分。因而,它既要對周圍環境發生作用,周圍環境也要對它發生作用,它必然和外界交換物質、能量和信息,這就是陰陽的出入運動。
(7) 陰陽的整體平衡
陰陽的整體平衡正是建立在具體的陰陽不平衡的甚而之上的。
(8)任何事物和現象都是由陰陽兩個部分組成的
純陰或者純陽所構成的事物或者現象,都是不存在的。
(9)陰陽的轉化
陰陽轉化是同一個層次陰陽消長的結果,陰陽消長又是低層次陰陽轉化的結果,陰陽轉化和陰陽消長是互根互制的。
本文來自:廣州大眾搬屋公司 聯合 廣州安爺風水大師 原創寫作!